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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06 Pizza PizzaPizza是個好吃的東西。在美國主要連鎖店有Pizza Hut, Pizza Inn, Pizza PaPa Johns等等。另外CiCi’s Pizza是含税$4.86由你吃到飽。有沙拉吧,麵條。實在很划算。
CiCi’s Pizza服務態度非常好。如果缺了什麼想吃的口味,告訴服務人員,立刻會幫客人做。有次友人看到台上沒有愛吃的Spinach Pizza,就請經理做一份。在等的這段時間就先吃別的口味。吃了快30分鐘還沒看到Spinach Pizza送來,就向經理詢問為何等這麼久。經理到爐頭看了一下,發現還在爐子裡面烤。就回來說大概還需3分鐘才好。友人覺得吃得也差不多,就告訴經理不需要了。經理立刻道歉讓友人等這麼久。麻煩友人將三分鐘之後烤好的整片14” Spinach Pizza帶回家做為補償。
其它獨家餐廳或小型連鎖餐廳有賣Pizza的就很多了,無法一一列出。California Pizza Kitchen有許多特別適合亞洲人的口味,並且是用炭木烤,所以口味特別好。舅爺請我在台灣新竹市國賓飯店的義大利餐廳吃的薄餅Pizza是用相思木烤的,風味也很好。
看到這麼多好吃的就動了心想自己做Pizza。找了食譜試了幾次都失敗。覺得是烤盤有問題,換了各式薄的,厚的,有洞的,沒洞的烤盤都還是沒有烤出像樣的東西。直到有一天在Costco書堆裡看到一本Williams-Sonoma出版的Essentials of Baking (ISBN: 8487-2779-7) 才看出不但麵團重要,烤盤及烘烤方式更是重要。於是就照食譜做了一次,結果是全家評審都以Thumbs Up通過審核。
設備: Kitchenaid Stand Mixer
Cooling Rack
麵團材料: A. 780g All Purpose Flour﹝中筋麵粉﹞
B. 10g細白沙糖
C. 14g Salt
E. 4 Tsp Instant Yeast
F. 560g warm water
G.156g All Purpose Flour﹝中筋麵粉﹞
F. Yellow Corn Meal
Topping材料: Four Cheese Mexican
Four Cheese Mexican是我家喜歡的口味。可用其它個人喜愛的口問替換。原來食譜是用Parmesan Cheese,我家只有一個人喜歡,所以就被替換調。
麵團做法: 將A到F六項材料倒入Mixer中以Mix低速攪拌。邊攪拌就邊將材料G用Spoon一瓢一瓢的加入,使得麵團不會黏在鋼桶上。等G全加入兩分鐘之後,將Mixer停下來,用手將麵團翻一翻整理一下。這時麵團很黏手,手要先沾點麵粉再去整理。整理好後再用速度2打麵7分鐘。 將打好的麵團由鋼桶中取出在桌面上柔個一分鐘滾圓。這時麵團還是黏手,所以手要先沾點麵粉再去整理。不然一手都是濕麵無法處裡。這個麵團就是這個黏度,不要以為是太濕。 用Misto Sprayer將鋼盆裡面噴一層olive oil,再將滾圓的麵團放進鋼盆,用保潔膜封住鋼盆口,發麵至兩倍大。時間約1 小時。夏天我放在車庫的話,大概45分鐘就發好了。 發好的麵團分成三份,每份約520g重。如果一次三份麵團用不完,可將不用的麵團放進Ziplock置於冰箱﹝最多兩天﹞。下次要用時,置於室溫兩小時就可以使用。 如果是要做厚餅Pizza,就是一份520g麵團做一張Pizza。如果做中厚度Pizza,就將一份520g麵團再分成兩份,每份260g。如果是要做傳統義大利薄餅Pizza,就將一份520g麵團再分成三份,每份175g。
Pizza做法: 將Baking stone置於烤箱低1/3處預熱至華氏500度﹝攝氏260度﹞。 將Yellow Corn Meal灑在Pizza Peel的表面。灑多一點都沒關係。Yellow Corn Meal的功能是使等會兒桿好的麵團醒的時候不會沾在Pizza Peel上面,並且烤出來的Pizza底會又香又脆。 不論使用的麵團重量為何,都桿圓至13”的大小麵餅。將桿好的麵團轉送到灑好Yellow Corn Meal的Pizza Peel上面用大塑膠袋包起來醒15分鐘。注意塑膠袋不要與麵團接觸。 確定烤箱已經達到溫度。將3 ounces Tomatoes Sauce塗勻在醒好的麵餅上面。但邊上留一圈約半寸不要塗,免得烤的時候Sauce流到外面。 均勻灑上4 ounces Four Cheese Mexican在Tomatoes Sauce上面。如果個人喜歡加些蔬菜,如Bell Pepper,Yellow Onion。或是香腸,或是切塊的的新鮮鳳梨,也都在這時放在麵餅上面。加些什麼完全由個人發揮。 再用Misto Sprayer噴些Olive oil在所有料的表面。 接著就要將麵餅送進烤箱的Baking stone上。這時要確定麵餅和Pizza Peel沒有黏在一起。我是用一個平的炒菜鍋鏟在麵餅和Pizza Peel之間戳一戳,確定兩者分開。這點非常重要。不然,送進Baking stone上時才發現兩者是黏在一起就糟了。麵餅一邊沾在高溫的石頭上,另一邊沾在Pizza Peel上下不來。用手去拉就使Pizza變形,再不小心會被燙到。我是犯過這錯誤,所以這點一定要注意。
烘烤時間: 厚餅Pizza,就是一份520g麵團約烤10-12分鐘。 中厚度Pizza,就是每份260g麵團約烤8分鐘。 傳統義大利薄餅Pizza,就是每份260g麵團約烤5分鐘。 還是要用觀察法來決定烤好沒有。烤到時間時,開烤箱看一下麵餅最外圈與石頭接觸的地方有淺黃色出現時就差不多了。用Pizza peel將Pizza拿出來。這裡也要小心,不要被燙到。
切Pizza: 建議用直徑4”或更大的好品質Pizza Cutter。試了許多不同的刀子及Cutter,就如Americans Test Kitchen的test report所說的,一定要用4” cutter。就會切得乾淨俐落。放在Pizza Peel上Pizza底層會濕掉,切好後放在cooling rack上食用。
14/09/2006 地圖與GPSSeegang談到GPS,我就將一些關於GPS的留言回收整理如下: August 2005:
我還算是落後了兩年才進入GPS的世界。四年前有位在加州的老友買了一台Honda Odyssey,是有GPS的。只要把電話號碼輸入,GPS的聲音就會左轉右轉的將車子指揮到目的地,再也不用攤開AAA地圖慌亂的找方向。這下子我可是井底蛙爬到井外面看到這麼新奇的東西。新奇是新奇,但要我掏腰包買GPS還辦不到。
2005年暑假因為有25天的旅程。是由Texas一路開車到加拿大Jasper National Park,路途好幾千英哩需要停留許多非都會區,再加上近幾年眼睛看地圖已經很吃力。出發前在Costco看到一台車上型的GPS,號稱功能十足。於是眼睛一亮,想像一路上就有聲音左轉右轉的帶我到要去的地方,真是棒極了。於是決定搬回來一起上路。當然先交給兒子好好研究說明書及功能。結果這麼貴的一台先進科技產品,實際上並不如想像中的完美。
第一個問題是這GPS是需要架在Windshield上面。為避免宵小,每次離開車子就必須將它摘下來,東藏西塞的。上車以後又要重新來一次裝機。煩到最後,我下車就懶得拆。太座就用關懷的眼睛提醒我,只好又摘下來。如果拆下來不裝回去,那還要它做啥?簡直變成GPS的奴隸。
第二個問題是其database並不是很完整。有時找不到要去的地方。一旦有這問題,就必須有備份。我的備份是notebook裡的Microsoft Streets and Trips﹝MST﹞。一但要開Notebook,啟動軟體,也是一陣兵荒馬亂。說起來也氣餒,GPS找不到的地址,Microsoft Streets and Trips裡都找得到。前者要$800,而後者只要$9。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如此,為何不用Microsoft Streets and Trips的GPS功能?很抱歉,試過啦!不知什麼原因,MST的天線接在我Notebook上就是不作用,只有放棄一途。另一個原因是MST在2005版沒有聲音導航功能。沒有聲音的GPS用在車子上是行不通的。如果一邊開車還要一邊看GPS遲早要出車禍。不然就要有人在旁邊充當導航的聲音工具。機器出錯沒得抱怨,如果是充當聲音導航工具的人出了點岔錯,那就有可能炒翻了天。不幸的話很有可能成為家庭分崩離析的導火線。千萬不要嘗試!
基於以上原因,GPS又被搬回Costco。家裡,車上少進了一樣東西。
July 2006: 根據我在北美洲開車所得來的經驗。地圖,千萬不要用什麼Yahoo或者Google地圖。出錯的機會很大。我幾年前第一次用就找不到路。Google的什麼衛星地圖連我家都標示錯位置。並且要列印一大堆東西帶在身邊,如Driving Direction。要找的時候只有Fumble的份,一大堆紙滑落在地上,撿起來順序都找不到。
AAA的地圖最好。細到城市街名,中到各州,大到全美公路地圖一應俱全。是AAA會員的話,出發前到AAA免費索取所有最新的地圖以及Travel Book。該上哪裡玩,Travel Book都有。該怎麼走,地圖都有。一個地方解決兩件事情。
但以上必須具備的條件是要能看地圖,記路線以及有方向感。沒這三樣東西,再詳細的地圖也沒有用。以前我就自認三者偕備,所以一出門就雄心萬丈,一點問題也沒有。可是近年來,越來越差。地圖看不清,路線記不住,最後連東南西北都混了。想到要去陌生的地方就有點膽怯。
迷路時最大的問題是不知身在何處。一攤開地圖,在光線不足下,地圖上密密麻麻的街道名稱對我這老眼昏花的來說已經需要用放大鏡。車子停在路邊,全家大小坐在車上看我目光痴呆的看地圖找方向已經是個事實,不是傳說。
可是,救星出現了。GPS!
當然可以花上數百元買個Magellan Roadmate 800 GPS,但我是用Microsoft® Streets & Trips 2006 with GPS Locator。減價時大概$70就買的到。裝在notebook裡面,接上天線,非常好用﹝換新的Notebook啦!可以接天線﹞。但notebook一直開者放在腿上面會很燙,必須找個地方放。我是將Notebook交給坐在後座的兒子,放在Cooler上面,由他當領航員。
但我太太說一句很直得令人思考的話。她說:不會看地圖,沒方向感的人,有GPS也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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